北京消息据《北京青年报》报道,记者昨日从国税总局获悉,为有效遏制白酒生产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规避生产环节消费税,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出台了白酒消费税征管新政策,将于8月1日起实施。
长期以来,我国对白酒行业征收的税目主要是消费税,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包括20%的从价税率和1元/公斤的从量税。但是,白酒消费税执行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操作“空间”。由于酒类消费税主要是在生产环节从价征收,大型白酒企业为了避税,都会设立自己的销售公司,一般先将生产出的白酒低价出售给销售公司,然后销售公司加高价出售给经销商,以此避税。
此前有证券分析师表示,按照2008年报表估算,白酒消费税征收新政策可能会导致上市公司净利润下降15%-20%。分析认为,茅台、五粮液等白酒巨头可能以提价方式转嫁税收影响。对此,茅台、五粮液公司相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,均以商业机密为由未置可否。但此前消息称,茅台、五粮液等白酒巨头已经暗自制订白酒提价方案,提价幅度也已确定。
“消费税出台后,酒厂提价的可能性较大。其中,茅台出厂价上调50元的可能性较大,这可完全覆盖了消费税影响,而五粮液提价30元的可能性较大,白酒预计提价将在中秋前后。”一证券公司分析师表示。
据报道,之前我国对白酒行业征收消费税,计税价格包括20%的从价税率和1元/公斤的从量税。与以往的税收标准相比,新标准的从价税率没有变,但征税税基提高了。以飞天茅台为例,目前“公司出厂价”约为220元,“销售公司出厂价”为439元。以前的标准是按照“公司出厂价”征收,只须上缴消费税:220元×20%(从价税率)=44元。按照新标准以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(即销售公司出厂价)和最低计税价格进行计算,上缴消费税为:439元×60%×20%≈52.7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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